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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
2026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岗招聘公告
为做好保山市人民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用人需求,拟招聘一批就业见习岗,特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5.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且在上述2年时间内无就业经历相关记录(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或求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指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计算年满16周岁至24周岁时间内,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的青年。) 6.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未缴纳过单位保险; 7.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8.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情形的; 二、见习待遇 (一)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28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3500元。 (二)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 (四)见习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医院编外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 三、 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4月17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行政楼9楼913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4.提供材料:报名者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近三个月内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失业登记、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学习实习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注:办理失业登记:见习人员在报名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失业”登记:一是网络办理,登录“就业彩云南”微信小程序,进行“失业”登记后下载;二是现场办理,自行到各县(市、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后领取就业创业证并扫描(扫描至记载“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页面)。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及告知承诺书)》,进入医院参加见习。 五、 有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 0875-2146769 附件: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就业见习岗招聘报名表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就业见习岗招聘报名表 2026年04月03日
来源:保山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