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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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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聘用制书记员共4人(其中男性招聘2人,女性招聘2人)。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派遣至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三、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岗位条件
五、工资待遇
1.具体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薪酬标准执行。
2.试用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选。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转正工资发放,考核不通过者不予以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2025年11月19日下午17:00,本次报名为网络报名。
2.报名咨询电话:0871-65036668/65356785(李老师、施老师)
监督咨询电话:0871-66057047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邮件或者来电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报考人员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址,按以下流程操作:
使用Google、360等浏览器登录http://www.kmstks.com→点击网上报名按钮→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上传附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资格审查通知。
4.报名需上传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公司将按照报名人员提交报名资料的学历、专业、履职条件、岗位匹配度等条件进行资格预审。
初审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在此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初审结果)。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2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及后续程序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后续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岗位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听打测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及格线为60分,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30%+技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 x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1.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2.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用)》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不予以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考察将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重点核查政治立场、职业操守、廉洁自律及法律素养。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仅在第一轮考察后进行一次递补。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以本岗位总成绩高分者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时,取消岗位。
(七)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作为聘用制书记员储备人员,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八)公示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
(九)考核聘用
1.试用期3个月,薪资待遇以单位用人管理制度为准,试用期结束后统一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予以转正,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反之考核不通过,不予办理转正手续,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含试用期及转正后),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凡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说明
1.应聘者需对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招聘方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需有效、准确,如因应聘者原因造成无法及时通知应聘者相关考试和审核结果,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参加考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准时入场,未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特别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及入职的;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面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防止权益受损应聘人员请勿向任何个人或中介交纳推荐费用。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招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招聘考试环境。
4.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解释权归云南润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云南润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
来源:润邦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