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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练习题(12月29日)

1.从所给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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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观察图形,元素组成不同,属性无明显规律,考虑数量规律。题干的每一幅图形都出现了“丿”,“丿”的个数依次为:1、2、3、?、5,?处应为4个“丿”。A项2个、B项2个、C项4个、D项6个,只有C项符合。

故正确答案为C。


2.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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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元素组成不同,且无明显属性规律,优先考虑数量规律。观察发现,题干图形均有明显的直角,考虑直角数,观察发现题干图形的直角数分别为:2、3、4、5、6,故?处图形的直角数应为7,只有A项符合。B项有8个直角,排除;C项有8个直角,排除;D项有6个直角,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


3.左图为给定的立体,从任意角度剖开,右边哪一项不可能是它的截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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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截面图,逐一分析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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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无法切出。

B项:从图形正上方切入,垂直向下切即可得到,排除;

C项:从图形六面体棱上切入,斜切,保证三条边等长,即可得到,排除;

D项:从图形六面体棱上切入,斜切,保证两条边等长,即可得到,排除。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4.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侵害了公司权益,而公司拒绝或怠于追究其责任时,符合法定要件的股东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公司损失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股东派生诉讼的是:

A.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一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王某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李某

B.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3%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起诉乙公司还款,但甲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C.黄某是甲公司的董事,自2012年起,黄某在任职期间,另行申请设立了乙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与甲公司基本相同。黄某利用甲公司的业务渠道和技术资料从事与该公司同类的业务活动,造成甲公司约7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遂起诉要求黄某停止违法经营活动,返还违法经营所得,并赔偿损失

D.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钟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无偿借贷给妻子弟弟,给公司造成了利益损失。对此,公司监事会有权提起诉讼,请求追究钟某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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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定义强调:“符合法定要件的股东”、“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

A项:王某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李某,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不符合“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不符合定义,排除;

B项:持有公司股权3%的股东王某,符合“符合法定要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符合“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符合定义,当选;

C项:甲公司起诉黄某,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是公司进行的起诉,不符合主体“符合法定要件的股东”,不符合定义,排除;

D项:公司监事会起诉钟某,公司监事会不符合主体“符合法定要件的股东”,不符合定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B。


5.在企业活动中,库存有多种类型。装运库存是指在价值链末端工厂的库房里,那些已经准备好可以随时出货的产品。在途库存又称中转库存,指尚未到达目的地,正处于运输状态或等待运输状态而储备在运输工具中的库存。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属于在途库存的是:

A.小张给自己网购了一件毛衣,下单两天后查知该毛衣已到某中转站

B.某高速服务区内一辆大货车满载着A超市从B地采购的各类毛巾

C.某皮鞋厂的卡车里,堆满了该厂用于制造新款皮鞋的牛皮

D.某公司在城南的自有库房中存放着给城北门店销售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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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定义强调:装运库存:“在价值链末端工厂的库房”、“已经准备好可以随时出货的产品”;

在途库存:“尚未达到目的地”、“正处在运输状态或等待运输状态而储存在运输工具中的库存”。

A项:小张网购的毛衣已到某中转站,不符合“在价值链末端工厂的库房”,也不符合“正处在运输状态或等待运输状态而储存在运输工具中的库存”,不符合任何一个定义,排除;

B项:高速公路服务区大货车内的毛巾,符合“尚未达到目的地”且“正处在运输状态或等待运输状态而储存在运输工具中的库存”,符合“在途库存”定义,当选;

C项:皮鞋厂卡车里的牛皮是皮鞋厂的原材料,而不是产品,不符合“在价值链末端工厂的库房里”,且“某皮鞋厂的卡车里”并未指明是“正处于运输状态或等待运输状态”还是“已经到达目的地”,不符合“尚未到达目的地”,不符合任何一个定义,排除;

D项:某公司城南的自有仓库中存放的玩具,符合“在价值链末端工厂的库房”,也符合“已经准备好可以随时出货的产品”,符合“装运库存”定义,不符合“在途库存”定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B。


6.处罚:毒驾

A.感冒:着凉

B.表扬:助人

C.举报:受贿

D.自首: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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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题干逻辑关系:因为毒驾,所以被处罚,二者是因果关系,且毒驾是消极原因,被处罚是被动关系。

A项:因为着凉,所以感冒,二者是因果关系,但感冒不是被动关系,与题干逻辑关系不一致,排除;

B项:因为助人,所以被表扬,二者是因果关系,但助人是积极原因,与题干逻辑关系不一致,排除;

C项:因为受贿,所以被举报,二者是因果关系,且受贿是消极原因,被举报是被动关系,与题干逻辑关系一致,当选;

D项:因为贪污,所以自首,二者是因果关系,但自首不是被动关系,与题干逻辑关系不一致,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C。


7.桂林:北海

A.墨汁:颜料

B.开水:自来水

C.氧气:空气

D.红茶:黑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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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题干逻辑关系:桂林和北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级市,两者是并列关系的反对关系。

A项:墨汁主要用于书法,颜料主要用于制造涂料、油墨、油画色膏、化妆油彩、彩色纸张等,两者所在的领域不同,与题干逻辑关系不一致,排除;

B项:自来水加热可以变成开水,与题干逻辑关系不一致,排除;

C项:氧气是空气的组成部分,两者是组成关系,与题干逻辑关系不一致,排除;

D项:红茶和黑茶都是茶叶中的发酵茶,两者是并列关系中的反对关系,与题干逻辑关系一致,当选。

故正确答案为D。


8.研究人员比较了过去3.3万年以来生活在欧洲的人的骨骼变化情况,发现从1万年前的中石器时代到2000年前的罗马帝国时期,人类两种腿骨的强度持续下降,但与奔跑行走无关的上臂骨强度则保持稳定。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农业开始兴起,人类逐渐向定居的生活方式转变,农业兴起导致现代人的骨骼变轻,但之后两种腿骨的强度几乎没有变化。研究人员由此得出结论,机械化和城市化对骨骼强度的影响并不明显。

以下哪项最可能是研究人员作出结论的假设?

A.在过去3.3万年间,人类的体重总体变化不大

B.从3.3万年前至1万年间,人类的生活方式没有发生重大的改变

C.机械化和城市化发生在农业兴起之后

D.人的骨骼变轻会导致其骨骼强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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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论点:机械化和城市化对骨骼强度的影响并不明显。

论据:农业开始兴起,人类逐渐向定居的生活方式转变,农业兴起导致现代人的骨骼变轻,但之后两种腿骨的强度几乎没有变化。

A项:“人类的体重总体变化”和论点的“骨骼强度”无关,无法加强,排除;

B项:“3.3万年前至1万年间”在农业和机械化和城市化之前,与论点讨论的时间范围不一致,属于无关选项,无法加强,排除;

C项:“机械化和城市化发生在农业兴起之后”,论据说农业兴起之后两种腿骨的强度几乎没有变化,论点说机械化和城市化对骨骼强度影响并不明显,给机械化和城市化跟农业兴起之后搭了桥,可以加强,当选;

D项:论据当中强调了农业兴起的时期,骨骼变轻了,腿骨强度下降,上臂骨强度不变是同时发生的,D选项则解释了骨骼变轻与骨骼强度下降之间的关系,属于对于论据的加强,不是搭桥和必要条件,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C。


9.现在人们常常提到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但据统计,近年我国就业市场空缺岗位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一般大于1,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大于供给。而在求职人群中,大学毕业生的文化水平较高。因此,我国大学毕业生实际上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

以下信息如果为真,能够有效反驳上述结论的是:

A.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不少企业严控用工成本,已经开始裁员

B.劳动力市场最紧缺的一些岗位主要是适合高级技工的岗位

C.大学毕业生愿意从事的岗位往往竞争激烈

D.一些高级技能人才的收入水平要高于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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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论点:我国大学毕业生实际上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

论据:近年我国就业市场空缺岗位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一般大于1,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大于供给。而在求职人群中,大学毕业生的文化水平较高。

A项:不少企业严控用工成本,已经开始裁员,这不能说明就业市场不再招录大学生,也不能说明大学生就业困难,与大学生的就业难易无关,属于无关选项,排除;

B项:虽然一些岗位空缺严重,但是主要缺少高级技工,不需要大学生,对大学生而言在这些领域会出现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小于供给的现象,进而出现就业难的问题,可以削弱,当选;

C项:大学毕业生愿意从事的岗位往往竞争激烈,并不能说明在实际选择职业时就一定扎堆,大学生仍然可以选择一些不愿意从事的竞争不激烈的岗位,并不能对就业难进行削弱,另外,选项表达的只是一种意愿,而实际情况是未知的,属于不明确选项,排除;

D项:一些高级技工的收入水平高于大学生,与大学生的就业难易无关,属于无关选项,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B。


10.妈妈准备超市大减价活动日去购物,但她忘记活动的具体日期,于是她分别询问了如下五人,他们的回答分别是:

爷爷:是周末。

奶奶:是星期二、星期四或星期六中的一天。

爸爸:不对,是星期一。

儿子:是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或星期日中的一天。

女儿:是星期五。

如果这五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说对了,那么超市大减价活动日可能是:

A.星期一

B.星期三

C.星期五

D.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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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题干矛盾关系:根据题干可知,奶奶和儿子说的话是矛盾关系,矛盾关系必有一真,必有一假。

已知只有一人说对了,可知爷爷、爸爸、女儿所说均为假话。即不是周末、不是周一、不是周五,排除ACD,只有B项符合。

故正确答案为B。


11.村民钱某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收。征收补偿协议规定,林木由钱某自行采伐,归钱某所有。补偿协议生效后,两名小学生在钱某承包的林地玩火导致火灾,五分之二面积的林木被烧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钱某自行采伐林木,应当取得采伐许可

B.因五分之二面积林木被毁,征收部门应当减少相应补偿

C.两名小学生玩火导致火灾,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钱某获得的征收补偿款,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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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B项错误,补偿协议已生效,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协议将补偿款发放给钱某。林木毁损所造成的损害应由林木所有人钱某向侵权人主张。

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小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钱某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D项正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征收补偿款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范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12.某市执法机关扣押了甲公司的一批药材,致使甲公司无法向乙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扣押决定。经审理,法院认定扣押行为违法。因该批药已经灭失,甲公司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因药材被扣押无法履行合同不构成情势变更

B.乙公司在两起行政诉讼中均不具有共同原告资格

C.甲公司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D.执法机关的行政赔偿范围包括甲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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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是指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商业风险,继续履行合同可能会使当事人一方负担明显加重。情势变更中的“情势”指合同赖以订立的客观基础事实,“变更”一般表现为超出市场波动范围重大变化,例如物价异常上涨、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调整等。题中,首先甲公司的药材被扣押不属于甲乙公司药材买卖合同赖以订立的客观基础事实,其次甲公司不是履行合同会明显不公,而是根本无法再履行合同。因此,所述事实不构成情势变更。

B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在第一个行政诉讼中,扣押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因该扣押行为受到损失的一方是甲公司,只有甲公司能作为原告。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赔偿的申请人包括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第二个行政诉讼中,只有甲公司是受害方。因此,乙公司在两起行政诉讼中均不具有共同原告资格。

C项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题中,甲公司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只有在赔偿义务机关超过决定期限未作出决定、对决定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时才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D项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二至四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题中,执法机关只需赔偿药材损失。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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